6月10日
歷史回眸
1.1997年6月10日,國務院批准遵義撤地設市,撤銷遵義地區行政公署,建立省轄遵義市(地區級)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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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90年代,中國進行了一系列行政區劃調整,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遵義地區在當時的發展中,城市化進程加快,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具備了撤地設市的條件。
1997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遵義地區,設立地級遵義市。同時,對原遵義地區的行政區劃進行調整,設立紅花崗區、匯川區等市轄區。
圖為當年遵義撤地設市授牌隊伍經過大街
撤地設市後,遵義的城市發展空間得到拓展,資源配置更加優化,行政管理效率提高,能夠更好地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同時,也提升了遵義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為遵義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區域競爭和合作提供了機遇。
2.2007年6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在遵義市各縣(市、區)全面鋪開,共有495.1萬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參合率 83.49%。
農民積極參與遵義農村合作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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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使得眾多加入合作醫療的農民,在患病時能獲得一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減輕了醫療負擔,提高了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資料來源:遵義市檔案館)
欄目支持:
遵義市檔案館(市地方志辦)
遵義市黨史研究室
遵義市政協文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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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玉梅 王秦龍
編輯:甘露瑤 王芮涵
編審:黎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