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東莞第二法院以三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為例,提醒商家守法行商。其中提到,涼茶鋪店主銷售“加料”涼茶被起訴。
被告人黎某原系東莞市沙田某某涼茶店經營者。2024年,黎某在經營過程中,擅自將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的葯粉添加入銷售的涼茶中。2024年3月11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沙田分局依法對沙田某某涼茶店進行檢查,對銷售的6款涼茶進行抽檢,並從現場起獲可疑白色粉末一包。
經檢測,上述抽檢的涼茶中,部分檢測出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布洛芬等成分,現場起獲的粉末中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成分。2024年9月5日,民警將黎某抓獲。
最終,東莞第二法院認定黎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法官說法
涼茶屬於普通食品,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葯物屬於明令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中添加、使用的物質。黎某的行為可能危及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擾亂了涼茶行業正常經營秩序。
該案例提醒廣大商家,不得假借“祖傳秘方”“純天然”等噱頭掩蓋非法添加行為,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加強食品安全鑒別意識,發現不法經營行為時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新聞+:喝涼茶的“飲用禁忌”
第一,千萬不要把涼茶當水和普通飲料喝。雖說是中草葯飲料,但是中草葯也是葯,小心有副作用。
第二,千萬不要喝太多。即便是水,喝多了也會“水中毒”。更別說是可能有腎毒性的中草葯植物性飲料,喝太多反而會加重肝腎的負擔。
第三,千萬不要以為越苦、顏色越深的涼茶效果越好。口感、顏色和所用的葯材有關,和葯效沒有直接關聯。
第四,千萬不要把涼茶當作“神葯”。畢竟那種一碗就生效的涼茶,很可能是兌了西葯。如果你更信賴中醫,生病時不如去正規中醫館找醫生開中葯。
來源:南方日報、新快報、湖南日報、齊魯晚報
編輯:劉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