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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20第10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莫让“光环”遮望眼——对少数“先进模范人物”违法犯罪现象的剖析与思考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本期聚焦

莫让“光环”遮望眼
  ——对少数“先进模范人物”违法犯罪现象的剖析与思考
本报记者 崔士鑫
  一方面有荣誉种种,一方面却罪行累累;一本本红彤彤的表彰证书,变成一沓沓的犯罪档案;一道道绚丽的“荣誉光环”,化为一副副寒光闪闪的手铐。
  近年来,因腐败受到查处的干部中,有少数人在发案前是先进模范人物,头顶着“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十佳公仆”、“百佳县委书记”乃至“优秀共产党员”、“廉政标兵”等荣誉称号。
  为什么“荣誉光环”会黯然失色?如何对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人实施有效监督?先进模范人物怎样避免走入歧途?这一问题值得深思。
  “荣誉光环”下的阴影
  引人关注的沈阳“慕马案”曾令许多人感到吃惊,因为该案的主角之一慕绥新原是全国闻名的新闻人物,荣誉称号一大堆,1998年还获得过联合国“人居奖”。然而就在获奖之后不久,慕绥新即被揭出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实际上,“慕马案”的涉案者几乎个个头上都有“荣誉光环”。就连恶行累累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头子刘涌,也是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
  类似“慕马案”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令人记忆犹新的如天津大邱庄原党支部书记禹作敏,他拥有“全国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等一连串“荣誉光环”,最后却因私设公堂、扣押民警等犯罪行为,被绳之以法;
  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是全国和省级劳模、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十位改革风云人物之一,风光一时,但却因数额惊人的犯罪,成为反面典型;
  重庆市农资公司原总经理胡启能,在价值万余元的皮包里一直装着“三件宝”: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证书、重庆市人大代表证,在这些“荣誉光环”下他却累计受贿1000多万元;
  最令人感慨的是河南平顶山矿原矿长孙永绍,他本是煤炭战线的劳动模范,贪污受贿30多万元,检察机关在搜查时,发现他的几十本荣誉证书就与赃款放在一起!
  还有有名的“三湘第一女巨贪”蒋艳萍,头上也曾罩着省市“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干部”、“三八红旗手”等多种光环……
  “荣誉光环”失色分为不同情况。有人对此做过分析,有的是先“红”后“黑”,在获得各种荣誉前确实做出过很大贡献,但功成名就后却步入歧途;有的是先“黑”后“红”,靠种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了各种荣誉;有的是又“红”又“黑”,又有能力,又搞腐败,用两面派的手法名利双收。后两种人我们要严格把关,及时揭露。但更令人痛心、应当引起高度关注的,是那些为社会真正做出过贡献、却跌倒在“荣誉光环”阴影里的先进模范人物。
  “荣誉光环”为何失色
  荣誉本身不会滋生腐败。但拥有“荣誉光环”的人,往往都拥有一定的权力,许多人还是一个单位、部门或地区的“一把手”,如果他们居功自傲,忘乎所以,有关方面又在“光环效应”面前,不敢或放松有效监督,“荣誉光环”就极有可能失色、变形。
  有的是先进人物自身过不了“荣誉关”。除了个别靠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人以外,绝大多数获得各种荣誉的人,都是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是真正的先进模范人物。然而,有的人在有了“荣誉光环”后,却在一片赞扬声中,把握不住自己,迷失了方向,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中国第一个留学生县长”——浙江省仙居县原县长应一民,曾当众斥责送礼人:“当官不要钱,要钱不当官。你如果想害我就把东西留下,我交给纪检委……”吓得送礼人落荒而逃。然而当有了各种荣誉,成为“名人”之后,他却有了一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理论”,最后因收受贿赂而被判刑。拥有“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青联委员”等“光环”的云南玉溪市师旗办事处原企业办主任朱万东,也曾带领干部群众拼命苦干,将原来负债30多万元的办事处,建成“玉溪地区亿元村”。然而他在纷至沓来的荣誉面前,渐渐把握不住自己,变得专横跋扈,私欲极度膨胀,又因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停的停、垮的垮,最后只因别人对他提出反对意见,就雇凶将人杀死。
  对头顶“荣誉光环”的人缺乏有效监督,是使“荣誉光环”失色的“催化剂”。现在不少地区和部门、单位,本来就存在对权力监督的“缺位”现象,对有各种荣誉称号的“名人”、“能人”特别是“一把手”,更是监督制约的“盲区”。有的上级部门及领导对先进人物一概放心地撒手不管。即使发现问题,也是不敢触动,甚至进行袒护,生怕自己树立起来的典型倒下而使自己失面子、担责任,致使荣誉称号成了“能人”腐败犯罪的保护伞。江苏省丹徒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卞建中,是个创造“红旗”单位的典型,但也是休闲娱乐场所的常客。有人向上级领导反映,某领导居然开导反映人:要正确对待“卞大”,生活作风是小事,不能小题大做。后来卞建中在玩乐场中渐渐感到荣誉和报酬的“不平衡”,开始伸手捞钱,由英模变成罪犯。
  此外,有些单位或部门不但对先进人物缺少定期、客观、全面的监督,有的人为了树典型、出政绩的需要,还不断给他们加上种种政治荣誉,助长了部分先进人物的权力欲、贪心和有恃无恐等不正常心理,直至走上腐败犯罪之路。
  如何让“荣誉光环”不变色
  “大邱庄主”禹作敏被法办后,农业部专门发文,撤销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并收回颁发的证书。虽然这曾引起过一些议论,但多数人都赞同这一做法。尽管禹作敏曾创造了“大邱庄奇迹”,然而他所犯的罪行,却使他不能再与“先进”、“优秀”画等号。
  先进模范人物,是社会的标杆,人们学习的榜样。如果“荣誉光环”失色,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它会使人们对先进的标准产生怀疑,使“先进”的社会价值功能失效,非但起不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反而会对社会正常的价值观念产生冲击。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入手,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一是要严把评选关,使先进人物的考察和评选,做到有章可循,操作规范,并引入“公示制”等发扬民主、增加群众参与的方法,提高各种评先选优活动的公开性与透明度,防止像刘涌这样的假先进罩上荣誉的光环。二是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先进人物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对握有很大权力的“一把手”,更要严格标准,绝不可放任自流。三是重视对先进人物的教育,促使他们在功成名就后不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一定要排除“光环效应”的干扰,及时调查处理,这才是对先进人物的最好保护。
  与此同时,荣誉的拥有者也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方面对荣誉保持一颗平常心,尽早从荣誉的光环里走出来,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另一方面要汲取前车之鉴,切不可得意忘形,自我放纵,更不可把荣誉当作违纪违法的“护身符”、腐败犯罪的“通行证”,最后被荣誉所绊倒,跌掉来之不易的“荣誉光环”,甚至跌入犯罪的深渊。

“一荣俱荣”弊端多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有感而发

“一荣俱荣”弊端多
士心
  “一荣俱荣”,这里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单位、部门或地区,只要有了名气,各种荣誉就会纷至沓来。这一做法,弊端很多。
  首先,这样做不符合客观实际。一个人的能力各有不同,一个单位、部门或地区特点也不一样,虽然在某一方面比较突出,但绝不可能样样都行。一个人是优秀的经营者,但不一定就是个优秀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反之亦然。而一个地区由于某种机遇或自身努力,成为富裕的村镇,但未必就一定是精神文明、党建工作或计划生育等的典型。
  其次,这种做法会产生“一俊遮百丑”的负面效应,不利于先进典型的全面、健康成长。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即使是先进人物或地区,也有向他人学习的必要,以取长补短,不断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如果由于其某一方面突出,就把所有的荣誉都堆加上去,不但会挫伤其他人或地区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滋长先进典型的自满情绪,裹足不前。
  “一荣俱荣”的现象,根源是我们的评先选优部门的工作作风存在问题。不少出现这一现象的地方,大多是因为组织评先选优的部门,对“先进”的导向作用、对评先选优的重要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对参评对象不愿做深入、细致、规范的考察,不愿意不断地挖掘、总结新的“先进”,认为优上加优,既保险又省事,致使出现了某个人或单位、部门、地区年年荣誉称号成堆成串,而其他人对先进失去竞争欲和新鲜感的后果。
  荣誉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指挥棒”,有非常明确的功能定位,目的是褒扬先进,鞭策后进。如果不分青红皂白,胡乱堆砌,就会使荣誉称号贬值、失效。因此,在评先选优工作中,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有关规范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选出各方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和“优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有了“领头人” 黄沙变“黄金”(图片)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

有了“领头人” 黄沙变“黄金”
  山东冠县田马园村位于黄河故道,自然环境恶劣。村党支部书记、山东省劳动模范田洪勋和党支部“一班人”自觉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扎实的作风、实干的精神,带领全村党员和群众,在短短的几年间,把一片沙丘遍布、茅草丛生的沙荒地,建成了世界名优果品荟萃的“百果园”:果园面积发展到3700多亩,年产优质果品400万公斤,去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6500元,一跃成为全省有名的富裕村。
1、脑袋不空,才能干劲不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田洪勋(右二)和党支部一班人的“必修课”。
2、带着党员干,干给群众看。田洪勋靠自学成为果树载培技术的“大拿”,并积极向村民推广果树管理新技术。图为他(左一)在果园里向群众传授推广套袋技术。 司印居 张宪举 李学泽摄影报道

外出务工人员入党申请向谁提出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党建信箱

外出务工人员入党申请向谁提出
  问:年初,我村的几个年轻人外出打工,最近回来向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请问,我村党支部是否应该接受外出务工人员的入党申请?
  读者 王新
答:培养和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工作职责之一。中组部研究室和中组部组织局在编写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一书中指出,外出务工人员(包括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务工人员,可向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由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其务工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由其务工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外出务工人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无论是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还是招聘单位党组织,都应当热忱关心和帮助他们,主动与对方党组织协商联系,认真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实施“建树工程” 实践“三个代表”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公仆心声

实施“建树工程” 实践“三个代表”
中共河北邯郸县委书记 赵浩军
  赵浩军,男,汉族,大学学历,河北广平县人。1959年出生。历任邯郸地区农业局副局长,邯郸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邯郸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2001年9月起任邯郸县委书记。
  创造性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基层党委的不懈追求。近来,我们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实施了“三个代表”“建树工程”,即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我们的工作实际,将实践“三个代表”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都加以具体化,提出明确的思路、任务、目标、举措,使各行各业都有建树任务,人人都有建树目标,进而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干部时时处处有遵循,使群众事事时时能评判。
  践行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我们根据本县城郊型经济发展的实际,抓住城郊经济战略性调整这根主线,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的规模、速度、质量、效益水平。践行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我们开展共创“新世纪文明新风”活动,县直、乡村普遍建立起集宣传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精神文明宣教中心,村村建有以信息员、宣传员、民调员、计生员、卫生员、评议员等“八大员”为主体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探索实行“三级化访+集体会办”制度,在全县上下建立起一套“群众有事干部管,干部行事依法办”的社会管理机制。践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我们在全县农村集中开展修路、植树、改水、整街、办气、建园“惠农十二字”工程,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群众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
  实施“建树工程”,创造性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为此,我们结合县级工作特点,将全县整体工作划分为经济、稳定、党建三条战线,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实行“一岗双责,点线双管”责任制,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深入基层,联片包点,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直接参与建树工程的实施,与片点实行同奖同罚,在全县形成“以建树论功过,以建树论英雄”的浓厚氛围。今年初,我们将转化15个问题多、矛盾突出、工作难以开展的后进村列为“建树工程”内容,选派由县级领导牵头,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队开展集中行动。工作队扎在村里,与村干部交心换心做工作,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办实事,解难题,化矛盾,用制度化规范村支部的领导行为,用法制化规范村委会的自治行为,用程序化规范群众的监督行为,使这些村按期实现转化目标,从而使全县村级领导班子迈上了一个坚实的台阶。我们还在全县干部中实行“一线工作法”,每个县直单位都在农村建立一个基层联系点,常年驻点访民情,理民事,使各级干部切实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建树在一线实现”,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明显增强,全县各项事业充满了生机。(附图片)

必须杜绝处分“白条”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必须杜绝处分“白条”
  “打白条”意即不兑现。处分“打白条”,指党员干部犯错误,被查处了,但所在地的党组织和单位却不按照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予以执行的问题。处分“打白条”,严重损害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纵容了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杜绝。处分执行受阻,或者执行不到位,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某些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拉不下面子,心慈手软,甚至受人情、利诱等因素的干扰,而导致“打白条”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的重要性,自觉落实纪律处分决定,促进反腐倡廉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在作出纪律处分后,应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程序落实好处分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把处分决定予以兑现,并将执行情况向作出处分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为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必要将执行处分决定的各种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有关责任从制度上予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应把落实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不执行、故意拖延执行,或在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湖南《三湘风纪》

警惕村干部选任三种倾向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警惕村干部选任三种倾向
  目前对农村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三种倾向值得注意:
  一是恶人受宠。现在农村一些工作难度较大,比如各种税费的收缴,个别地方就采用以恶治恶的办法,让恶人担任村干部。由于这些恶人自身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因而出现行为举止出格的事件,群众敢怒不敢言。二是族大当官。在农村,家族意识十分浓厚,在选举中,有些选民不是出于公心选带头人,而是千方百计把票投给本姓本族人,因而出现谁的家族势力大,谁就当村官的不正常现象。三是近亲繁殖。在一些村,村两委干部总是有着亲戚关系,一人当村干部后,利用职权把自己的亲属安排在重要位置上;另外,一些老村干卸任后,总是千方百计让自己的儿女在村里担任一官半职,方便自己办事。以上三类人当村官后,因私心重,不为公,不为民,一心为己谋私利,极不利于农村稳定和发展。——山西《支部建设》

政绩“缩水”也不该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政绩“缩水”也不该
  与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千方百计往政绩里“注水”,搞虚报浮夸不同的是,当前基层少数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和地区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在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工作时留有余地,想方设法给政绩“缩水”。
  实事求是地向上级部门介绍基层情况,是基层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为得到升迁往政绩里“注水”,是欺骗组织的行为;给政绩“缩水”,也是一种欺骗组织的行为,都不利于上级领导部门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势必造成判断和决策失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危害。
  之所以出现这种怪现象,是因为这样做能得到种种“好处”。一是一些上级领导部门在给下面布置任务、确定指标时,存在着鞭打快牛现象。为此,在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时做出力不从心的样子,可以让上级把指标定得低一些。二是可以此为理由,到上级领导部门那里多争取一点扶持。三是可以为今后多上几个台阶留有余地,进退自如。说到底,不论是虚报政绩,还是给政绩“缩水”,都是这些领导干部心中存在一个私字,患得患失,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放在了国家整体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前面。制止这种给政绩“缩水”歪风,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手段和方法,真正将干部的政绩搞准确,并严格坚持按政绩任用干部。——贵州《党的生活》

要做“民之子” 不当“父母官”

第10版(党的建设者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要做“民之子” 不当“父母官”
  封建社会的官员大多以“父母官”自居,但真正以民为本、爱民如子的官员能有几人?“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已是很高的官德境界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则更是有言者而难觅行者。这也难怪,封建官吏只想统治人民,只对朝廷和皇帝负责,视人民为“草民”,为官之道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如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的干部是社会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唯一宗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转变“官念”,不能以“父母官”自居,高高在上,而应当视人民如父母,甘做“人民之子”。
  现实生活中,凡是真正的共产党人、党的好干部都视人民如父母,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邓小平同志一生牢记“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焦裕禄冒着风雪上门看望孤苦老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我是您的儿子”;“太行赤子”张荣锁的座右铭是“好爹好娘是人民,甘作赤子报乡亲”。张荣锁说得好:“对于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来说,在人民群众面前是当‘赤子’还是当‘老子’,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只有真正摆正了自己和人民的位置,才能做到江总书记提出的“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新疆《支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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