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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02第7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重本本还是重能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透视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

  重本本还是重能力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透视
李保进
身为一家国有企业的人事处长,张先生这几天正为招聘的事犯愁:企业的信息中心需要招一个有一定文字功底,同时又掌握基础网络技术的大学生,来进行企业网站的日常维护。“我们的要求并不高,但许多学中文的学生,计算机水平往往跟不上。别看他们有的还拿着计算机等级证书,但实际应用起来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这种等级证书看起来挺唬人,却是中看不中用。”
  与张先生有同感的人不在少数。美国普尔文公司中国区总经理吴翔直言不讳:“中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内容,与市场上实际应用的技术之间总是有相当的差距,这严重影响了它前进的步伐。”
  意识到这项每年都有上百万人报名的考试所存在的局限性,教育部考试中心日前宣布,将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进行大调整:停考5科新增6科,调整后的大纲今年上半年将在福建省福州市区试点,下半年在全国推开。调整科目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展,检验考生对当前先进技术的掌握程度。事实上,计算机等级考试自
  1994年推出以来,其考试大纲
  和教材经过了多次调整,但考试与应用之间的差距依然比较明显。
  针对最近一次的调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系软件专业冯学明老师分析说,DOS命令在如今的计算机实际应用中,已经少之又少,对于入门级考试来说,早就该放弃了。在“视窗”操作系统经过了六七次升级之后,我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还留着这辆老牛车,直到今年下半年才全面停考,可见其与现实的脱节是多么严重。“如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像一个裹着小脚的老太,这种考试体系训练出来的学员又怎么可能充满活力?”冯老师的一位同事忧虑地说。
  如果说软件版本跟不上是等级考试与应用脱节的外在表现,那么考试方式的应试化倾向则造成了考生在能力上的偏差。
  国家教委考试中心推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初衷,在于推动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促进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应用。从实用角度看,它是要为劳动者择业、人才流动提供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证明,以便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时有一个统一、客观、公正的标准。有专家评论说,这种以非专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最重要的应该是考察应试者的动手能力,而非死板的理论教条。
  然而现在的试题设置还是重知识、轻能力,与当年的初衷背道而驰。比如说,目前的试题中仍有大量需要死记硬背的命令,很多专业人员都不一定记得住的理论知识,也在大纲和试题中频频出现。拿到证书后,背的理论知识用不上,操作能力也没有立竿见影的提高,证书的含金量因此会大受影响。
  在专家们看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既然是一个社会性考试,就应该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对计算机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的测试,以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作为考试内容设置的标准,让它成为人们求职时真正管用的重要“凭据”。面对计算机领域飞速发展的现实,计算机等级考试改革的步子,看来是得再迈大一些了。

加大软件版权保护力度——访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本期聚焦

  加大软件版权保护力度
——访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
本报记者 杨健
从今年1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修改加大了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日前,记者就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
  问:为什么要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修改后的《条例》与以前有何不同?
  答:原有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1991年颁布实施的。10年来,世界范围包括我国在内的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信息技术尤其是通信技术的发展,大大方便了信息的复制和传播,在这种情况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两方面的变化都要求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调整。原来我们将软件登记作为软件保护的前提,现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新的《条例》取消了这一前提。同时将软件版权的保护时间由
  25年延长至50年。其次,
  《条例》加强了对网络环境下软件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并将软件的版权保护严格区分于一般文学艺术作品。此外,随着《著作权法》的修改,《条例》的一些具体条文也作了相应的修改。
  问:为什么要将软件的版权保护严格区分于一般文学艺术作品?
  答:这是由软件本身的技术特性决定的。作为第一代数字产品,软件具有复制手段简便、复制质量高、复制成本低、复制效果好等特性。通常来讲,复制一本书、一幅画、一部电影,还不如直接购买合算,而软件的复制,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正因如此,软件侵权往往给权利人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对它的保护自然要高于对一般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问:有人说,新《条例》将对版权的保护延伸至最终用户领域,因此今后任何侵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承担刑事责任,这已经超越了WTO对软件版权保护的水平,是对版权的过度保护。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事实上,将版权保护延伸至最终用户领域,恰恰是TRIPS协议提出的要求。它规定,对版权的任何限制和例外,必须符合所谓“三步检测标准”,即它只能是特例,不能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不能不合理地损害权利人的权利。菲律宾、泰国、韩国、印尼、希腊、土耳其等国都将使用盗版归结为复制,侵权人必须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从我国的情况看,刑法打击的盗版行为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民事、行政处罚目前主要针对单位用户。
  问:有人主张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均衡论”,即保护知识产品的所有权,应当在专有权和共享权之间保持均衡;在软件开发商的权利义务方面,应当在其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保持均衡;在各利益主体方面,应当在生产商知识主权和消费者知识主权之间保持均衡。这种提法是否有道理?
  答: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知识的普及与共享,是源和流的关系,只有保护好源头,才会有活水源源不断。电话和电脑对信息的沟通和传递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我们不能说为了加速信息化,就把商店里的电脑与电话无偿地搬回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样是这个道理。
  问:有这样一种观点:对于软件厂商而言,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要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防止软件厂商搞知识垄断。这种观点对吗?
  答:有形资产是容易控制的,如果厂商利用其垄断地位或行政权利,的确可能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知识产权则不同,它属于无形资产,如果不加以严格的保护,这种资产是十分脆弱的。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版权,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侵权者很容易对权利人造成伤害,而权利人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却十分困难。这样看来,倒不如说厂商是弱势群体更恰当些。
  问:国家版权局下一阶段关于软件保护的重点是什么?
  答:一年多来,我们一项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和打击软件盗版。200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这一工作。首先是要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下一步要在全国各级政府和企业中逐渐推开。对于最终用户,目前是以正面教育为主,但一旦发现侵权行为,经劝说无效者,我们将运用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制裁。
(附图片)
北京市120万在校大中小学生人手一册《保护版权宣传手册》。
中国日报供稿

新媒体面临新问题——谈网络拥塞与信息庞杂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IT论坛

  新媒体面临新问题
  ——谈网络拥塞与信息庞杂
  梁立华
  互联网作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最大区别就是变点对面的传播为点对点的传播,变单向传播为双向传播。这既形成了它特有的优势,也导致了它特有的问题:一是网络拥塞,二是内容庞杂、良莠难控。
  让热点新闻“阳光普照”
  网络媒体对近来一系列突发性新闻事件的及时报道,充分体现了网络媒体的重要性,但与此同时,突发事件报道造成的网络拥塞也不容忽视。为解决拥塞,人们开始不约而同地发展宽带网。但很快人们又发现,其实宽带网不是医治拥塞的良药。一方面,带宽再增加,某时某段仍有拥塞的可能;另一方面,大多数时候路宽车少,造成资源的浪费。
  统计表明,网站服务器中20%的信息满足了80%的用户所需,另外80%的信息仅是20%的用户所需要的,这就是信息系统中的“2—8”定律。这反映了互联网存在着一个极不合理的缺陷:越是有价值的信息,越容易遭遇拥塞。
  按照“2—8”定律,互联网上的信息可以分为两类:热度信息和低热度信息。前者指用户普遍需要的类似新闻联播中的信息,它适宜以广播方式传播,这就是“信息阳光”辐射的概念。后者则适宜走信息高速公路。
  研究发现,运用先广播、后存储的“广存机制”,可以较好解决高热度信息的传播。从技术上说,广播网络是无交换的网络,在原理上没有信道冲突,目前的数据广播可在一天之内将近千种网站、在线课程和报刊的信息内容反复传输几十遍,我国正在建设中的高速数据广播网,更突出了这种优势。其次,存储也不成问题,用户电脑机的硬盘可以贮存几个月内几十种报刊网站的内容,其实质是以用户家中的电脑做代理服务器,实现“零距离的交互”。
  “信息阳光”与“信息高速公路”互补,将是解决网络拥塞的方向。
  给庞杂的信息贴上标签
  互联网内容方面主要是信息庞杂和有害信息问题。而有害信息的发现和过滤依赖于信息的搜索与分类。
  现在搜索引擎的种类很多,但对使用者来说,大量搜到的内容,都需要进行再处理。特别是对搜索能力强、但时间和分类无序的搜索引擎,更需要花很多时间进行人工查看和整理。许多研究网上信息的机构,实际上都请公司帮助设计,对搜索到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统一内容定位”概念被提了出来,它是指对信息内容进行精确定位。在这一机制下,任何信息进入互联网之前,都要先贴上代码标签,从而使所有入网的信息有序化,再通过高速数字广播网,将这些信息推送到各种信息终端装置中。用户可以通过阅读控制软件,很容易地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内容。
  目前我国已对此进行研究,这一技术的发展,很可能会使搜索引擎和门户网站重新调整战略,对网络新闻宣传管理也会很有意义。
  (作者单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高原兴起“电脑热”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

  高原兴起“电脑热”
拉巴次仁
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藏族青年尼玛次仁正坐在电脑桌旁,一边欣赏着刚刚从网上下载的MP3音乐,一边忙碌地工作着。“电脑”这个10多年前还很陌生的词汇,如今已融入高原人的生活,改变着高原人的工作、生活节奏。一张张精美的图片从彩色喷墨打印机里吐了出来,格桑兴奋地说:“真不可思议,色彩真饱满,太漂亮了!”藏族青年土登是个电脑高手,他将格桑拍摄的布达拉宫照片通过电脑处理后,整个照片的意境焕然一新。刚才灰蒙蒙的天空,此时已湛蓝无瑕,布达拉宫前面原本空荡荡,现在竟然出现了一潭镜子般的湖水,布达拉宫美丽的倩影正倒映在湖中。长约50米的“西藏电脑街”———拉萨娘热北路上,各种品牌的专卖店鳞次栉比,康柏、东芝、方正、联想、海信、紫光等品牌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一家专卖店的负责人陈勇手指一台天蓝色品牌电脑说:“这是刚出的最新款式,奔腾Ⅳ处理器,超薄液晶显示器,超低音设置,机箱噪音控制在27分贝以内,完全按照人性化设计。”“现在上网、制作网页,需要一个配置完美的机子,”藏族小伙子达瓦手里拎着刚买的新电脑兴奋地说:“我这机子还配有手写输入功能,根本不用费劲去敲键盘。”据陈勇介绍,市场上新近推出的一个专门支持藏语文输入功能的软件,极大地满足了藏族用户的需求。他说:“我们现在的产品正在拉萨热卖,西藏日报、西藏大学等单位都到这里订购电脑。”藏族大学生平措正用藏语文在电脑上“写”格言。他轻敲键盘,屏幕上立刻显现出“萨迦格言”、“水树格言”等藏民族优秀的格言片段。有着1300多年历史的藏语文,今天在电脑上找到了展示其魅力的宽广舞台,据了解,西藏大学研制的可兼容藏、汉、英文的藏文“视窗”平台已于去年完成。不久前,西北民族学院研制的藏、汉、英多功能组合软件也通过了专家鉴定,懂计算机和上网技术的藏民可以通过它们自行编制藏文应用软件。新年伊始,坐落在布达拉宫对面的一家网吧里,在西藏工作的刘苏蓉点击鼠标向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拜年。如今“地球村”在“世界屋脊”的梦想正日益成为现实,目前,西藏因特网注册拨号用户已达4000多户,关于西藏的简体中文网站就已超过100多个。人类创造的科技成果正日益改变着高原人的生活。

大字库汉字输入软件走向用户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

  大字库汉字输入软件走向用户
1月20日,我国第一个可输入27533个汉字的输入软件———标准五笔字型WB—18030正式推出。这是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历时两年、投资200万元完成的。1980年颁布的GB2312(80)汉字集,只含有6763个汉字,许多经常用到的汉字无法正常输入计算机。2000年3月,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扩展汉字集GB18030—2000,共包含27533个汉字。国家规定,凡在我国销售的中文软件必须符合这一强制性标准,否则不准上市。王永民为此设计了新的字根表,制订了繁体汉字的编码规则,对大量的编码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上千次试验调整,终于完成了27533个汉字的编码设计和软件产品化工作,并通过了标准化检测。这一软件与86版五笔字型兼容,五笔字型的老用户完全可以沿用原来的编码规则和键盘指法,输入27533个汉字。(何家铮)

图片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

华为公司是目前进军印度班加罗尔的唯一一家中国高科技公司。该公司1999年4月到印度发展业务,目前已建立起一个拥有500名员工的研发基地,员工中2/3以上是印度人,所有软件开发项目都是由中印两国工程师协作完成。图为中印两国软件工程师在班加罗尔的华为公司总部内一起探讨软件开发中的问题。新华社记者 周效政摄

山东国税系统迈向信息化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

  山东国税系统迈向信息化
从去年年底起,山东省国税系统开始在全省17个地市应用推广税务定额评估管理系统,目前已在潍坊、日照、东营、淄博、菏泽等地市投入运行,其他地市正在进行安装调试,于今年春节后全面启动。这是山东省国税系统迈向信息化的关键一步。2001年5月,山东省税务机关为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额的规范化管理,请东软集团开发出税务定额评估管理系统,应用半年多以来,收到良好效果。该系统通过对小规模纳税人及定期定额业户的生产经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日常监控信息以及从社会有关部门取得的数据、指标信息等内容的采集、比对和评析,将定期定额业户的定额核定、调整、监控和查询统计等功能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对定期定额业户定额的有效监控,使定期定额业户定额的核定日趋规范、科学、合理。此外,作为辅助系统,东软税务定额评估系统实现了与税务征管软件的兼容与信息共享,实现了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监控,进一步规范税务系统内部的管理,改变了以往在对定期定额业户纳税管理中的随机性和主观性,为小规模纳税人及定期定额业户间的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张海英)

别再给盗版找理由

第7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IT时评

  别再给盗版找理由
斯壮
一群人在市场上卖大米,老黄的米质量最好,但价格也最高。买主们跟老黄理论:“东西是不错,就是太贵。你难道就不能降点价?”老黄不肯。买主们就扛来些大铁钎,找机会往老黄装大米的麻袋上戳,更多的人跟在后面扫。人群中有人高喊:“打破老黄对大米市场的垄断!”混乱中,其他卖大米的人也损失惨重———他们的麻袋也被割开一个个口子,每天真正卖出去的米还不到被戳走的1/10。这不是一场舞台上的荒诞剧。而是业内人士对今天中国软件市场盗版横行的比喻。盗版跟偷东西没什么两样。偷东西肯定不对,更何况是明目张胆。所以偷东西的人便要找出种种借口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盗版制造、贩卖者为自己找到的两个最唬人的理由,一个叫“反垄断”,一个叫“反暴利”。在他们看来,计算机软件的生产就像印钞票,只要花功夫把印模刻出来,后面的工序几乎不需要成本———如此“暴利”,不偷它抢它简直公理难容。事实果真如此吗?当然不。软件的设计制造同样需要大投入,甚至大得常人难以想象。如果看不到前期的高投入、高风险,只看到成功者相对的高利润,一等桃子熟了就顺手摘了去,将来又会有谁来种桃树?我们不排除少数厂商利用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获取不正当的高额利润,但这仍然不是盗版的理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垄断有反垄断的正当途径,靠盗版来反垄断,以暴抑暴,以恶报恶,至少是缺乏法治意识的表现。的确,信息化进程中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间的“数字鸿沟”应该填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享有它所带来的益处。也正因如此,我们不能以“共享”为借口,去侵犯他人拥有的知识产权。杀鸡取卵,所得有限;养鸡下蛋,才能细水长流。的确,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弱者有权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但这仍不是盗版的理由。即使抛开道义上的考虑,单纯站在保护国产软件的角度,我们也不能容忍盗版大行其道。曾经拥有很高市场占有率的汉字处理软件为什么最终败走麦城?盗版恐怕是最直接的因素———等到老黄的“免费”大米让人们吃顺了嘴,其他实力更弱的人已经是倾家荡产,这时候,就算老黄把口袋护紧了卖高价,他们也毫无还手之力了。想清了这些道理,我们就会对许多似是而非的理论多长一个心眼儿。不管怎么说,偷东西偷不出家财万贯,盗版盗不出软件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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