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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7第4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自强——永无止境的道德追求——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系列谈之八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自强——永无止境的道德追求
——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系列谈之八
林治波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是《周易》中的名句,表达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道德思想。
  自强是什么?是努力向上,是奋发进取,是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和不懈追求。自强者的精神所以可贵,在其依靠的是自己的拼搏奋斗,而非父辈的荫庇提携。自强是自立的前提,不自强无以自立;自立是奉献的前提,不自立何谈奉献。
  自强的道德精神还蕴含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内容。正如汤之盘铭所刻:“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因为只有不断地革故鼎新,应时以变,才能步入更高更强的境界。
  自胜者强,自强者胜。战胜别人的人只是有力量,而战胜自己的人才算坚强。自强与成功有着内在的联系,虽然自强者未必都能成功,但“不自强而功成者天下未之有也”。
  自强离不开坚定的意志和坚强的决心。“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落第秀才蒲松龄以历史上自强者的事迹自勉,终于使自己成为一个名载史册的自强者。这个事例也道出了意志和决心对于成功的决定作用。
  安逸无忧的生活总有人去向往,但困难却是人生不可避免的内容。正因为遇到种种困难,我们才会去克服,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取得进步;正因为面临种种问题,我们才会去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走出新路。人惟有从这种由忧而喜、不断自强的日子里,才能真正品味到生命的意义和充满活力的人生。
  自强者是坚韧的。他的勇气更多地不是表现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而是表现在平凡平静的生活中。这是一种内在的考验。比如,当遭遇冷落时仍能泰然处之,当穷困潦倒时仍能雄心不泯,当受到误解时仍能心平气和。
  自强者并不排斥他人的援手。事实上,善于取得他人的帮助,汲取他人的经验,以强化和完善自我,正是一个自强者应当具备的素质。
  自强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追求。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一个困难克服了,另一个困难又来到了。人生的过程就是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过程。生命不息,自强不止。一旦停止了自强的努力,生命就失去了支点,生命之火就变得黯淡无光。
  理想是自强的力量之源。人的活动如果没有理想的引导和鼓舞,就会变得空虚、软弱、混乱而渺小。长征的胜利,是自强者的胜利,也是崇高理想的胜利,没有理想的支撑和激励,长征的胜利是不可想象的。
  无数自强者的经验都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成功主要不在其有多高的天赋,也不在其有多好的环境,而在其是否具有坚定的意志、坚强的决心和明确的目标。只要脚踏实地,百折不挠,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崇高的理想迈进,总会有所收获,有所成就。
  祖国的强盛有赖于每一个儿女的自强,千千万万个自强者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必将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未来。

王兆国会见日本客人

第4版(要闻)
专栏:

王兆国会见日本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今天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日本客人小岛康誉一行。小岛康誉先后访问中国80多次,现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文化顾问、新疆大学名誉教授和清华大学客座研究员。

邪教“法轮功”又欠血债

第4版(要闻)
专栏:

邪教“法轮功”又欠血债
新华社记者
  2001年11月25日,一个平静的星期天。明朗、温暖的阳光,还是没能化解初冬的寒冷。就在这天下午,善良的人们无法想到,在北京西城的一幢居民楼里,发生了一起罕见的惨案。一名受“法轮功”邪教毒害的痴迷者,亲手杀害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养育他成人的母亲用刀砍成重伤。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家庭血案震撼京城
  这天下午5时55分,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案:在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一幢居民楼中“有人行凶”,公安机关迅速出警。
  最先赶到案发现场的,是西城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的民警和分局刑侦支队的刑警。
  民警乘电梯到7层,电梯门一开,只见地上、墙上、门上、楼道里到处都是鲜血,还有头发。往里走,一直到701室门前,靠墙仰面躺着一名妇女,全身都是血,头面部、上肢有多处刀伤……后查明,她是犯罪嫌疑人的妻子。
  民警推开发案的701室房门,眼前的景象更是惨不忍睹:狭小的门厅地上已经满是鲜血,一男一女,两位被害的老人腿脚相交地浸泡在鲜血中,表情极其痛苦,身上的伤口仍在流血……
  倒在门口的老人的下颚和颈部被刀砍开,鲜血糊满了头部,手臂上也有多处刀伤,手指断裂,上衣被扒开,腹部有一道渗着鲜血的刀痕……后查明,这是犯罪嫌疑人的父亲。
  躺在里面的老太太,身上也有多处刀伤,在血泊中发出微弱的呼救声。她断断续续地对民警说:“这是我儿子干的!”此时,急救车已经赶到现场。救人要紧,民警和医务人员立即将老太太抬下楼,送往医院抢救。
  这是一套三居室,室内弥漫着血腥味。在最里面一间被主人作为客厅的房间里,转角沙发上躺着一个浑身是血、身高1.8米多的中年男人。他身边的地上,放着一把被鲜血染红的大菜刀……
  冲进室内的民警,当即将这个犯罪嫌疑人控制住,问他:“这是谁干的?”他说:“是我干的。”经过简单的讯问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带离了现场。
  他,就是这桩凶杀案的直接制造者——两位老人的儿子,刚刚亲手杀害3个亲人的凶手。
  公安机关很快便查明:杀人凶手叫傅怡彬,今年46岁;被害人是他的妻子、父亲和母亲。傅怡彬的妻子和父亲,被他当场杀死;母亲被他砍成重伤,生命垂危,正在医院抢救。案发现场是傅怡彬父母家。同时,公安人员在现场查获了傅怡彬作案使用的菜刀、血衣等证物。
  记者于案发的第二天来到现场,恐怖的惨状迎面冲击着视觉:厚厚的血迹未干,可见一摊摊黑红色的血和头发;门厅的墙上和立在角落的一台电冰箱上、厨房的墙上,满是喷射状的血迹……
  案发现场,给人的第一个感受是:作案人凶狠残忍,完全丧失了人性;受害人的搏斗和反抗,显得那样的微弱……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尸体检验报告》上的鉴定结论是:傅怡彬的父亲,“系被他人用锐器(菜刀类)反复砍击头面部、颈部及双上肢,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他的妻子,“系被他人用锐器(菜刀类)反复砍击头面部及双上肢,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法医介绍说,这两具尸体遭受的这种反复砍击的力量之大,是非常少见的;尸体的双肢遭砍击的伤非常多,主要是抵抗伤;头面部的砍伤相互交叉,创伤比较深,创口多且密集,这说明凶手用的力量比较大,是反复多次地砍击受害者。在尸体的颅骨上,有多处是在同一个局部砍击六七刀,造成骨片游离。他的妻子头部有一刀从左侧的面颊横过口裂,这一刀痕长达16厘米,牙齿和牙冠被砍掉。用这样的手段杀害亲人,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公安机关在审查中查明,犯罪嫌疑人傅怡彬从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在他家中,查获了《转法轮》、《法轮佛法——李洪志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话》、《法轮大法炼功音乐》等“法轮功”的书籍和录音带,以及记载他“钻研”“法轮功”的笔记和他“练功打坐”的照片等。
  在傅怡彬的一个笔记本上,有这样的记载:“25日,星期一,早上6点来到公园,一边看大家练功一边与人谈‘法轮功’及动作要领,并拿到一套书,晚上一个(人)去点上看录像,回家(看)书看到凌晨2点多钟;
  “26日,星期二,早上6点来(练功点)认真练功,白天看书,晚上看书,看书至凌晨3点多钟,晚上看‘法轮功’录像(第)三讲;
  “27日,星期三,早上6点练功,白天至夜里3点把书全部看完,晚上看(‘法轮功’录像)第四讲……”
  邪教“法轮功”是血案元凶
  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和记者采访的一步步深入,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罪恶的“嘴脸”越来越清晰;它扭曲灵魂,摧残心灵,控制精神的邪教本质也更为突出。
  从记者与傅怡彬的谈话中,能够找出“这起凶杀案为什么会发生”的答案。
  “我是1998年1月24日开始练‘法轮功’的,断断续续练了3年半。练了‘法轮功’后,我觉得最大的变化好像是找到了一条修炼的正路。我觉得不用想其它的,就按‘法轮功’去练,就会水到渠成。”
  其间,家里人曾经多次劝阻过傅怡彬。“我父亲,包括我母亲,都一直跟我说‘法轮功’比较残忍,不让我继续‘练功’、‘打坐’。我只能骗他们说我不练了,其实还跟原来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你家里人一直不让你练‘法轮功’呢?”
  傅怡彬讲了这样一件事:“1999年的一天,吃完饭以后,我父亲要去房里休息,其实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感觉,我父亲要进了那个屋以后,可能就要死了。我就有这种感觉。我就拼命地拉住他,说你别去,好像他一去那儿就会死的。这时我妈上来了,说‘小彬你别这样,你爸要休息了。’就上来拉我。这时,我突然感觉到:我妈是个魔,就要拉着我父亲去那个屋,去死。那么,我拉着这样的魔,就痛打。”他说,“当时我认为,缠在我妈身上的都是魔。事后,我还后悔,后悔功夫不到,打得不狠,那个魔还没都打掉。我心里面没有一点后悔之情,因为我这个人是非常孝顺的。我把自己的亲生母亲打得满头是血,而且肋骨也折了,我哪儿来的劲儿呀?我觉得是天上给我的劲!”
  据了解,当时,同住一栋楼的邻居将此事报告了派出所。因为是家庭矛盾,民警对傅怡彬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家里人把他领了回去。
  事实上,傅怡彬练“法轮功”已经“练”得身陷邪教,不能自拔了。他自认为:“我已经不是人了,我已经修成真人了。真人就没有感情,完全就是正气,一种浩然正气,一种宇宙精神。那么一点点儿女情长你不把它拿掉,你就上不了这个台阶……”
  然而,不可想象的是,邪教“法轮功”使傅怡彬“练”到了更可怕的“水到渠成”。
  2001年11月25日下午,傅怡彬和妻子从岳母家回到自己家的时候,“看到桌上摆着3个红彤彤的苹果。这3个红苹果,就证明有3个人已经‘圆满’了!”
  下午5点多,傅怡彬叫上妻子去了自己的父母家。“到了我父母家以后,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们3个就聊,她就开始给我父母告状,说我这两天处于混乱状态,又怎么着了;说我这两天手脚出汗,老发愣,是不是要出问题。弄得我心里挺烦!”“我爱人说,上次打了我妈,是因为练了‘法轮功’,这次又是怎么样、怎么样……”
  傅怡彬说:“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意思好像是到了下手的时候,要让我动手把我面前的3位灭掉。我当时就傻眼了,面前的人,一是恩爱的妻子,一是自己非常孝敬的父母。我确实没有什么思想准备,没想到让我动手杀人。后来我想,没有失就没有得!经过短暂的这种徘徊以后,我毅然地起来,到厨房,或者到晒台去找,找了半天也没有别的,就顺手拿了一把菜刀。正好我爱人已经冲到这儿,我就冲她砍起来了,一刀、两刀、三刀……那会儿已经不能收住,要是收住,那就无法收场,只有做下去。就在这时我父亲来了,我就当头一刀。被我砍的两个人喊‘救命!’这会儿我爱人就跑出去了,不是跑出去,是爬出去的!我把他们两人砍倒,翻回来又把我爱人往回拉,砍她,她就喊‘救命啊,救命……’我母亲从厕所出来,我继续砍。3个人拼命挣扎,我就拼命砍,3个人喊成一团……因为刀比较钝,我也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情。那会儿,我的感觉就是跟砍木头桩子、砍树没有什么区别……虽然他们喊声震天,我听不出来;虽然遍地是血,我也不害怕,我觉得这都很正常。”
  “当时,我父亲已经奄奄一息,还有一点气。我在拖他的时候,可能把裤子拽了下来,肚子露出来了,我没劲了,稀里糊涂地向肚子上砍了两刀,因为是软的砍不进去;我又找喉咙要害的地方砍……我往回拖我妈的时候,她还在喊救命,我就用力掐她的脖子……”
  对残忍杀害亲人,傅怡彬这样解释:“我想,人太执著。当离开肉身的时候简直是不得了,有什么关系,我实际上是救你的性,而且是永远还你一个真命嘛!从我这里修出来以后,就是你的真命。你怕什么?但是,我当时没有说话的份,只有用力去砍,刀掉了捡起来继续砍。我生怕时间不够,有人来把这个事情搅黄,出问题。”
  “待会儿救人的来了,说这还有气,那还有气,救救什么的……可见,这些人对这个肉身这么看重!”
  “我最后没劲了,就回到沙发上躺着。我躺在那儿休息……”傅怡彬认为:“我这个肉身有用,我要用他去修‘元婴’。”他还说,他杀害自己的亲人是“为了修‘元婴’……我把他们杀了以后,他们3个人的‘元神’、‘本体’直接入我的小腹,然后形成太阳、地球、月亮这种宇宙结构,在我的小腹、丹田处不停地转……”
  案发以后,记者采访他时,他说:“家里面唯一我的惦记,可能就是我的父母,还有我的爱人。最后,现在这点心愿我也了了。”
  戕害人性是邪教本性
  这起本不该发生的罕见的血案,就这样发生了。
  其实,这桩家庭血案的元凶,就是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这是“法轮功”邪教对社会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在邪教“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下,傅怡彬对自己杀害亲人的行为非常清楚,他不避讳记者的询问和公安人员的审问。在案发当日公安人员的审查讯问中,傅怡彬能够清楚地回答出自己的姓名、住址、家庭人员和其它自然情况。记者从当时的录像中看到,他的表情坦然,没有任何痛苦,且能够准确、平静地回答各种问题。
  警察问:“你今天干了什么?”
  傅怡彬答:“今天亲自动手把我妻子、父亲、母亲全部砍死。”
  问:“为什么要这么干?”
  答:“为什么?就是他们已经熬到头了,该去该去的地方了。”
  问:“你这算不算大逆不道?”
  答:“我非常孝敬。为什么把他(们)砍成那样,我是孝敬心,使他(们)脱离苦海,到一个更高境界,更高层次去。”
  “我想这种事情,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上看问题。站在儿子、丈夫的角度上,面对的是父母、妻子,是大逆不道;如果站在国家角度上,那是违法犯罪;如果站在‘大法’的角度上,认为这是人间正道。我是站在‘大法’的角度上去做这件事。”
  “我练了‘法轮功’以后,我认为他们是一种‘皮影’,是一种‘行尸走兽’。他们根本不知道生命为何物,根本不知道人生的价值为何。我面对几个肉身,跟砍狗、砍猫没什么区别。虽然他形状是我父亲,但是我的父亲这个肉身已经坏了,已经到时候了,把他抛掉。”
  “我把他们杀了,整个我们这一个大家子,修炼成了以后,到了极乐世界,永享欢乐。”
  傅怡彬认为,自己“前一段一直是修‘忍’,修‘善’,‘善’到没法再善了,‘忍’到没法再忍了。我把他们给杀了,救了他们的性,舍了他们的命。”
  他说:“‘法轮功’是‘正法’。《转法轮》就是宇宙真理。”
  审讯中,对于作案的动机和过程,甚至细节他都能准确、清楚地回答。他对自己杀害亲人的行为,始终供认不讳。
  他事后说,当时“面对这3个人,必须把他们置于死地”。
  直到现在,傅怡彬还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没有任何悔罪的表现。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他仍痴迷地对记者说:“我告诉你,我这是第一次杀人,后面还有3次呢!”
  傅怡彬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他解释,自己的行为依据的是“心法”。“‘法轮功’里,其中有‘修心’的部分;‘法轮功’里面讲究‘心法’。”
  一个本来很美满的家庭,就这样在“法轮功”的“正法”中毁灭了。
  铲除邪教势在必行
  傅怡彬原本是一个很善良、很孝顺的人。他的家庭也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就在他行凶的房间里,他父亲的照片上,还遗留着老人慈祥的微笑。
  邻居们说,老人非常随和,跟大家处得非常好。
  老人过去单位的同事对记者说,傅怡彬的父亲是高级工程师,不仅业务上过硬,人也很善良,对人很好。
  这样好的一位老工程师,怎么也不会想到,晚年会惨死在自己疼爱的儿子手里,会被“法轮功”邪教所害。善良的老人死不瞑目:邪教“法轮功”彻底毁了他的儿子和他的整个家庭!
  说到妻子,傅怡彬的评价是:“老实、宽厚、纯朴,一个非常正直的人。”
  “我和我爱人结婚20年来,甜甜美美,在哪个家里都受到称赞,包括街坊邻居都这么说。现在呢,我们还跟搞对象一样,非常美满。”
  然而,在邪教的迷惑和精神控制下,本来善良的傅怡彬变得凶狠、残忍了。他竟然亲手举刀砍向与自己相依为命生活了20年的爱妻,目的却是为了让妻子“圆满”,进入“更高的层次”。
  是“法轮功”改变了傅怡彬。自从练习“法轮功”以后,傅怡彬变了,他丧失了善良的本性,变得自私、残忍;他凶狠地痛打母亲,他与家里人的关系疏远了……最终,沦为杀害亲人的凶犯。
  悲惨的现实,简直无法让人相信。昨天还是那样的美好,今天却已被邪恶所毁灭。
  “这就是邪教!”心理学学者石华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利用邪恶的幻觉控制练习者和痴迷者,是‘法轮功’邪教精神控制的显著特征。”
  “‘法轮功’利用‘开天目’蛊惑练习者和痴迷者,追求和相信幻觉,这就是利用幻觉进行精神控制。由于‘法轮功’邪教的歪理邪说,充满了迷信、宿命和反科学的内容,以这些歪理邪说诱导、暗示出来的幻觉,往往充满了邪恶。而一旦练习者和痴迷者相信了这些幻觉,他们就会被这些幻觉所控制,丧失自己的人格、人性,成为‘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牺牲品。他们会分不清楚幻觉和现实生活的区别,把虚拟的幻觉用到现实生活中来。于是,邪恶的幻觉必定会产生邪恶的后果,造成对自身和社会的严重危害。”
  石华建议说:“为彻底铲除‘法轮功’邪教,有必要把‘法轮功’精神控制的机理讲清楚,使人民群众从心理上增强对邪教的免疫力,使更多的人真正脱离邪教的精神控制。”
  与傅怡彬的父母住在同一栋楼的邻居对记者说:“这回,我们可亲眼看见‘法轮功’是怎么害人的了,这血就是从我们这楼里流出来的。它真是害人、害家、害社会呀!一天不根除‘法轮功’,我们就一天不得安宁!”
  “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是触犯了法律,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刑法学专家周振想教授说,“这起杀害亲人的案件,是一起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凶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性质严重,不仅有悖于传统的伦理道德,而且是向法律的挑战,是对法律的一种蔑视,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傅怡彬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亲生父母,理应受到严惩。”
  傅怡彬弑父杀妻,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防范与铲除邪教,使这样的惨剧不再发生,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祥和安宁,是我们最终的希望。(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台盟六届五中全会召开

第4版(要闻)
专栏:

台盟六届五中全会召开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开幕。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第六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交流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心得体会;听取并讨论其他报告。
  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张克辉代表中央常务委员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张克辉说,一年来,台盟各级组织和全体盟员认真落实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在广泛团结岛内外台胞,增进共识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会议号召,台盟各级组织和全体盟员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为把台盟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参政党,为早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不懈努力。
  台盟中央副主席刘亦铭主持了今天的开幕会。副主席林文漪、吴国祯、李敏宽,秘书长张华军出席会议。台盟中央名誉主席蔡子民,名誉副主席李辰、田富达、陈仲颐列席了会议。

杀人害命法理难容

第4版(要闻)
专栏:

杀人害命法理难容
新华社评论员
  在北京发生的这起“法轮功”痴迷者残杀父母、妻子的悲剧,再一次让人看清了“法轮功”泯灭人性、戕害生命、残害家庭、危害社会的邪教本质。血的事实又一次震撼社会,警示世人:邪教不除,民无宁日。杀人害命,法理难容。
  “法轮功”悖逆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所作所为祸害社会,危害民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口口声声讲“真、善、忍”,却又不停地用“圆满”、“升天”、“上层次”等歪理邪说,控制、蛊惑、煽动痴迷者自残、自杀、自焚,甚至杀人,制造一桩桩骇人听闻的血案,危害人类,危害社会。实际上,它是一种摧残人心、扭曲人格的精神毒品。
  被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毒害的傅怡彬,本来是一个很老实、很孝顺的人。以前对家人、邻居、朋友都很友好、和善,就是因为练了“法轮功”,失去了正常人的心态和理智。当他在“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下,动手杀害家人时,就显露出邪教凶狠、残忍、邪恶的真相。傅怡彬既是凶手、杀人者,也是邪教“法轮功”的受害者和牺牲品。“法轮功”不仅害了傅怡彬本人,也害了他原本正常和睦的家庭。近年来,“法轮功”制造的一幕幕惨痛的悲剧,无一不是邪教邪恶本质的暴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法轮功”邪教已经害死了1700多人。邪教“法轮功”是这一件件惨案的罪魁祸首,是人类社会的公敌。
  血的事实告诫人们,邪教“法轮功”仍在害人。如果不铲除邪教“法轮功”,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那么,广大人民群众就永无安宁之日,国家就不会安定。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合民情,顺民意,是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如果不严厉打击邪教,容忍“法轮功”邪教的存在,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伤害。
  现实表明,彻底根除“法轮功”邪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工程。“法轮功”的“邪毒”仍在肆虐,极少数痴迷“法轮功”的人仍未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一些痴迷者上当受骗后不能自拔,甚至继续残害自己和家人,危害社会。彻底根除“法轮功”
  邪教,消除它的危害,有待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不能总是以血的代价换取觉醒。警惕邪教“法轮功”继续制造血案和悲剧,是全社会紧迫的责任。这需要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使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都具有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自觉帮助、说服身边和周围的人远离邪教,坚决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
  深刻认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性质,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要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安宁的大局出发,深入开展同邪教“法轮功”的斗争,打击极个别顽固坚持“法轮功”邪教的违法犯罪分子。要继续开展教育、帮助、挽救工作,使现在仍没有脱离“法轮功”的痴迷者尽快摆脱邪教的桎梏和枷锁,与“法轮功”邪教彻底决裂。家庭免遭祸害,社会更加安宁,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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