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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0-06第12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创刊的话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

  创刊的话
  从这个月起,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专版与读者见面了。
  为什么创办这一专版,可以说出许许多多的话。简言之,就是进一步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我们向现代化前进、向新世纪跨越,实在太重要而紧迫了。这是党的十五大的重大决策,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民主与法制专版将在每周二刊出。主要设有《民主法制述评》、《法治论苑》、《立法聚焦》、《执法检查》、《公民建言》、《监督广角》、《法在生活中》等栏目。恳请广大读者给予热情帮助和大力支持,以共同努力把这一专版办得鲜明准确,生动活泼,富有特色。

还海洋以生机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执法检查

  海洋是地球上能够供人类开发利用的最后一片空间,海洋是诞生地球的摇篮,也是延续地球生命的宝库。拯救地球,拯救海洋,也就是拯救人类自己。为了中华民族的生存,为了我们拥有的资源与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
  还海洋以生机
  本报记者 毛磊
  今年8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李鹏委员长同与会的全体副委员长、委员们通过电视屏幕,目睹了这样一系列镜头:
  ——在渤海湾,一家工厂的排污口正肆无忌惮地向大海倾吐污液,把一湾清澈的海水涂抹成黄褐色;
  ———一艘油轮由于事故泄漏原油,致使一大片海面上漂浮着厚厚的黑色油污带,如同一条恶龙,肆意吞噬着海洋里无数的大小生命;
  ——海南岛上,农民滥采乱炸珊瑚礁,已导致海岸蚀退,椰林倒伏,沙滩转移,潮汐长驱直入,港口航道淤积,海洋生物资源显著减少……
  海洋在呻吟、哭泣,在呐喊、呼唤!
  面对这触目惊心的画面,委员们无不痛心疾首,感叹不已,这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走上讲台,开始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海洋立法功不可没
  1998年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海洋年。
  1998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联合国为其确定的主题是“为了地球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程思远带队的检查组在今年5至6月间,对海南、辽宁、山东三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与此同时,天津、河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八省(市、区)人大常委会也组织力量,重点检查了48个城市的执法情况,并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早在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保护海洋环境的基本法律,对防止因海岸工程建设、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船舶航行、废物倾倒、陆源污染物排入而损害海洋环境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为了强化其法律效能,国务院相继颁布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防止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6项法规,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海洋局、交通部、农业部和海军相继制定了13项部门规章和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
  近年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先后加入了《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国际公约。沿海各省(市、区)也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
  邹家华副委员长在这次会议上指出,经过15年的法制建设,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主体,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为补充,与有关国际公约相协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为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蓝色国土面临危机
  海洋被人们称之为蓝色国土。
  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1.8万公里长的海岸线,跨及辽宁、河北、山东等11个省(市、区),管辖海域近300万平方公里,约为陆地国土面积的1/3,由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个海域组成。
  然而,随着我国沿海地区人口的增长和工农业的迅速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量显著增加,蓝色国土正在受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重威胁。
  这样一系列数字和事实无法让人漠视:
  ——据国家海洋局监测表明,我国仅沿岸工厂和城市直接排入海水的污水每年就达100亿吨,主要有害有毒物质146万吨,对生态十分脆弱的近岸海域造成了巨大冲击。
  ——赤潮是指浮游生物暴发性繁殖,使海水呈红色的一种现象,是海水遭严重污染的一种表现。据统计,1980年至1997年在我国海域共发现赤潮380起,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
  ——我国原有红树林5万多公顷,由于大规模肆意砍伐,围滩造田,乱建鱼塘,现仅存1.6万公顷。
  人们对蓝色国土环境的侵犯收到了“最后通牒”,它已严重威胁到了人类未来的生存与发展。
  正如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所指出的,随着沿海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开发强度日益增大,海洋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人为活动造成的海洋自然生态破坏现象十分普遍。结果必将导致大范围海岸侵蚀、淤积,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减少物种的多样化,加剧自然灾害的程度。
  陆海并重防治并举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我们再一次面对着机遇和挑战,而且是更加严重的挑战。
  海洋经济将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洋是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
  邹家华副委员长在谈到执法检查组对进一步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建议时表示,今后要彻底纠正海洋是天然垃圾场以及海洋有无限的自净能力的错误认识,树立海洋是蓝色国土的意识,像对待陆地国土一样地对待蓝色国土;沿海地区的领导干部要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来抓海洋环境建设,像抓经济效益那样来抓环境效益,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我国的海洋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和提高。
  国家海洋局的专家认为,我国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关键在于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所以,必须实行污染物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双重控制制度。
  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已有15年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部法律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相比,有的已不相适应,亟待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各地了解到一些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加快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已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学法也要正学风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法治论苑

  学法也要正学风
  范敬宜
  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通讯:《“将军”不看“作战地图”》,对当今部分企业领导不思学习的状况作了一番分析,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新华社发的一篇题为《厂长要学质量法》的通讯中,讲到上海市在一次质量抽查中发现,有的厂长根本未学过《质量法》,有的竟不知有《质量法》!
  发生这样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不得不让人为之深思……”
  这样的事情,其实早已司空见惯,何需“瞠目结舌”!
  一个多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高等教育法》,这是教育界企盼了十多年的大法。谁知半个多月以后,有关人员到某地了解学习情况时,一位主管教育的同志竟然不知道《高等教育法》已经出台,倒是秘书在一旁提醒:“已经出台了”,他才如梦初醒:“噢,是吗……”弄得十分尴尬。
  类似的事例,真是不胜枚举。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如何才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据统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通过了338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6000多个地方性法规。全国人民从这历史性转变中看到了严格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希望。但是,中国有句古语说得好:“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执行,真正做到依法办事。而执法的前提是学法、知法、懂法。如果法律制定出来以后,只是赞不绝口:“好箭,好箭”而不发射,束之高阁,甚至像前面讲到的那样,连法律早已出台还不知道,那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开展扎扎实实的、富有成效的全民学法活动,使全体人民通过学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应该说,这几年普法教育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毋庸讳言,不少地方的普法教育流于形式,其中做表面文章的现象也颇严重。据我所知,有些单位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验,多半是由秘书代劳答卷,本人对法律条文连看也未看。最近,各地都在开展“以法治火”宣传活动,大街小巷挂满了大红标语,声势不小,但我怀疑实效究竟如何,因为我问过不少同志,到底有没有组织学过《消防法》,回答几乎都是没有。
  由此想到,和学理论一样,学法也有一个学风问题。是真学,还是假学?是扎扎实实地学,还是形式主义地学?态度不同,效果也就不大相同。学法最需要严肃、科学、务实的学风,最忌搞形式、走过场。因此,我想是否可以提出这样一句口号:“学法也要正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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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注重发挥督察作用,把防范工作做在前头。近日他们针对警车的“特权”思想,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图为督察人员现场实行检查。王建摄

海港区法院实行证人出庭宣誓制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信息通道

  海港区法院实行证人出庭宣誓制
  本报讯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日前在公开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时,首次在被告方证人出庭时实行了证人出庭宣誓制度。证人出庭宣誓制度,是该法院庭审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他们还专门制作了证人宣誓卡。
  (锡学 宝安)

村妇诉冤历经三载 人大监督为民除凶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监督广角

  村妇诉冤历经三载
  人大监督为民除凶
  一民
  今年上半年的一天,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响,故意杀人犯李士清罪恶的生命终于结束了!
  苍天有眼,天理昭彰。这一天,被李士清杀害的青年村民李来土的母亲金仙凤的心,终于得到一丝宽慰。她感到1000多个日日夜夜的眼泪没有白流,上访控告的万里路途没有白走。
  金仙凤,是浙江省临海市涌泉镇前塘村的一名农妇。1994年8月28日下午金仙凤的三儿子李来土看人捞鱼时,与李士清的三叔李金富发生口角而引起打架。李士清一刀捅进李来土的右上腹,当场血流遍地。李来土被家里人急送涌泉卫生院后转台州医院抢救,未到台州医院即气绝身亡。
  案发后不久,李士清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然而,在1995年5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仅判处被告人死缓、赔偿死者丧葬费8000元。金仙凤接到判决书当即表示不服,继续向有关单位上访控告。
  金仙凤万里诉冤情,引起了临海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关注。他们研究和分析了有关案情,商量监督方法,决定由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案件进行调查。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详细了解案情后,于1996年8月26日发函建议中级法院重新研究。
  此时此刻,省高级法院在接到临海市、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情况反映后非常重视,审判委员会重新讨论,确认李士清故意杀人案件一审判决事实不清,于1996年12月31日裁定发回台州中级法院重审。
  1997年2月26日,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人李士清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判处李士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回,是李士清不服了。他上诉于省高级法院,希望改判以保住性命。
  1997年3月,省高级法院接到李士清的上诉及有关情况反映后,非常慎重,专门派人来台州市、临海市以及前塘村当面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意见。1997年12月29日,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李士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再一次显示出它公正的威力。

大连“110”实施社会联动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信息通道

  大连“110”实施社会联动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委、市政府于今年初在以“110”为龙头的社会公共救援工作的基础上,建成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协调、调度,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载体、融维护社会治安、公共抢险救灾、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服务联动工作体系,如今已在服务群众、打击犯罪、抢险救灾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戴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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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

  图为河南省西峡县法院丁河法庭庭长张盟(前左二)率干警深入农村调查案情。任红旗摄

上街区法院发放案件回访卡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信息通道

  上街区法院发放案件回访卡
  本报讯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近日决定,以向当事人发放回访卡的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回访卡设有案件名称、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人员、案件承办人及对审判人员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廉政行为的意见等栏目。
  (步云 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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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

  逃离污海 夏清泉

文明耀国门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执法者风采

  文明耀国门
  彭钚铀
  “笑迎四海宾,礼送五洲客”!担负着对进出成都口岸中外旅客进行边防检查任务的成都边防检查站的官兵们,身处国门前沿,长年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一天,一名违反边防法规的入境旅客在接受科长蔡彬的处理时,态度恶劣。当时,现场众多候检的中外旅客都在关注着这位年轻警官的反应。然而,蔡科长拿出了有关边防法规,耐心解释,还留下了举报电话和他本人的姓名、职务。
  刚才还怒气冲冲的这位旅客,最后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规事实,并接受了边防部门对他的处罚。
  在三尺检查台,官兵们不仅做到了文明执勤,而且还主动为旅客排忧解难。官兵们有的拾金不昧,将拾到的8000美元交还失主;有的护送残疾旅客上飞机;有的从垃圾袋内替台胞找回了价值上万元的7枚金戒指等等。
  边检官兵们在自己平凡而又特殊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用青春和热忱向世人展示着国门卫士、文明使者的风采。近年来,他们先后被评为“全国口岸系统文明单位”、“全国学济南交警、做合格国门卫士”先进集体。

减负的有效措施——准确核算农民收入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代表论坛

  减负的有效措施——准确核算农民收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幼辉
  目前,乡村干部向农民收钱,主要是这么几项:各种税收,如农业税、特产税、屠宰税;各种摊派;5%的提留。
  第一项是农民必须要缴的。第二项是用于公益事业的,农民一般能够接受。第三项是5%的提留。所谓5%的提留,是从每个农民上一年的纯收入中提取5%来用作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这有文件规定,农民也是认可的。问题是怎样准确地计算上一年的纯收入。
  准确地计算农民的纯收入直接关系到其当年5%的提留应缴多少钱。而现在许多地方为了政绩,在村民收入上搞浮夸,这是增加农民负担的一个大头。准确核算农民收入,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有效措施。为此,我建议:
  (1)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不能以乡、村的收入为单位统计,更不能抽样计算,村委会应逐户计算。因为富村有穷户,穷村有富户,在5%的比例下,富户应多出,穷户则少拿,不可按平均数计算。
  (2)5%提留的概念要让农民弄清楚。农业税、特产税、屠宰税不能计算在内,因为这是上缴给国家的税种。农民搞不清,就会认为是乡村干部在加码收费而产生抵触情绪。因此,一定要把税和提留分开来,向农民说清楚。
  (3)各级政府要为乡村干部撑腰。今后只有国家规定的税收和5%的提留,可以由乡村干部向农民收缴,其他一些乱摊派,乡村干部有权拒绝。村干部要准确调查核算本村农民的纯收入,不能听任上级出于某种需要的估算。
  (摘自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监督也是支持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监督也是支持
  本报记者 傅旭
  身为国内政治部的记者,我曾连续6年采访过每年春天的全国人大会议,自以为对人大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一行前往内蒙古考察工作,我作为随行记者,耳闻目睹,从而对人大的监督职能有了一种新的理解。
  监督,顾名思义是“察看并督促”,论其内涵,在一些人眼中,几近乎“挑毛病”。说起人大的监督工作,有些人觉得不过是代表们到各地转转看看提提意见,难说有多大分量,当地听不听两可。
  而李鹏委员长对人大的监督工作却是这样看的,“监督也是支持”。
  司法公正,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近年来人大会议期间代表们的热门话题。今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全国各级人大也就此加强了监督。
  继上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京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教育整顿的汇报后,9月26日,李鹏委员长一行又在内蒙古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关于教育整顿工作的汇报。汇报后,与会者就这一话题展开了一次坦诚的对话,既有对工作成绩的肯定、善意的批评,也有对两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内蒙古地域辽阔,具有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办案很不容易。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对此表示理解,他希望政府在办案经费方面应多加考虑,给予更多的支持。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陶驷驹,不久前从公安部部长的位置上“转业”到人大,在听取汇报后,他向自己的同行提出一个问题:“法院的汇报中讲到,检查纠正了一批裁判不公案件,追究了一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但我算了一下,给予刑事和党纪、政纪处理的人不多,是否对大多数只是拍拍肩膀,说一声‘下次注意’就算了?”
  听到他这一问话,会场发出一阵笑声。
  “大多数是发生在法律程序里的错误,是一般的过错,我们都算在一起了。”内蒙古高院院长巴士杰解释道。
  陶驷驹同志听后表示理解,同时提出建议,“这样列举数字容易引起误解,应该分别讲清楚,否则会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也给自己的工作造成被动”。
  与会者还就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尚罗谈到,目前对如何纠正严重超期羁押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仅依靠检察建议力度不够。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克升则认为,既然法律规定了羁押期限,就该按法律程序办事,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目前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杨雍哲提出,政法机关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是必要的,但应加大监督力度,多听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否则容易走过场。
  王尚罗说,前一段我们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送征求意见函、走访人大代表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他表示,今后我们还将积极联系人大代表,自觉接受人大评议和个案监督,主动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据了解,自治区人大在监督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他们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司法调查,对司法和公安部门刑事办案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和公安部门解决了近两年来一批批捕、免诉、审判不当和久拖不决的案件。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自治区政府部分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被评议的同志感到,这既是对他们的监督和鞭策,也是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
  李鹏委员长曾这样讲: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各自的职责不同,但唱的是同一台戏,目标完全一致,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在这一大前提下,就很容易理解“监督也是支持”的涵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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