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采集本站数据请保持每秒一条的频率。高于此频率则失败,滥采则封IP。谢谢!

1958-10-18第7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谈谈削除资产阶级法权

第7版()
专栏:

谈谈削除资产阶级法权
郑季翘
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自由平等”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指出,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逐步消失,是社会进入共产主义时代的重要条件之一。
资产阶级法权中最根本的东西,我以为是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因为这是决定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没有了这一条,就不成其为资本主义社会了。列宁在论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时,说道:“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末‘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注一)可见财产私有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根基。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指出要逐步消失的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为什么说是残余?那就是说,我们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就已经消灭了资产阶级法权的基础,现在在我们社会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已经是残余了。
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虽然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根基,然而却不是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因为财产私有是阶级社会的共同的基础。资本主义社会是阶级社会,所以它的法权的基础,也是财产的私有;不过资产阶级法权更把财产的私有神圣化罢了。
那末,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是什么呢?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就是他们所说的自由和平等。为什么说自由、平等是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呢?原来,资产阶级是封建社会中产生出来的一个阶级。当这个阶级更加成长、壮大,使社会更加成为资产阶级式的时候,国家却仍然是封建式的。这种封建式的国家,税卡林立,特权很多,妨碍着资产阶级的自由贸易;同时,资产阶级的生产,由手工作坊转为手工工厂,也需要一定数量的自由劳动者。另一方面,交换本身所谓公买公卖,就包含着平等权利的要求;而自由劳动者,不同于过去农奴附属于土地即附属于封建主的状况,在形式上也成为以平等的资格与厂主谈判的对手。同时,资产阶级这时虽然在经济上有强大的力量,但在政治上却并不是统治的阶级,贵族、僧侣都在它的头上。于是自由、平等便被资产阶级宣布为人权,并用这个旗帜号召全民,与封建君主进行斗争。在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之后,便把这种自由、平等贯注在他们的法律中,成为资产阶级的法权。
但是,这种自由、平等,一开始就具有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的性质。恩格斯举出事例证明这种性质,即:最先承认人权的美国宪法,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黑人奴隶制,阶级的特权受到了指斥,而人种的特权却为法律所神圣化。待到后来,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的时代,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和各国革命形势的高涨,资产阶级国家便竭力消灭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即他们所说的自由、平等的人权。这就完全揭穿了资产阶级所说的自由、平等的虚伪性。
但是,所谓自由、平等毕竟是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这种法权的特征,作为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反映,使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孕育它的封建社会。财产私有的法权,反映了这个社会是剥削社会的这种性质;加上所谓自由、平等的法权,就反映了这个社会是资产阶级式的剥削社会的这种性质。可见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并不是等级制度。封建社会的法权,才是等级制度。那时,大封建主下面有小封建主,最下面是农奴,形成一个封建的阶梯。中国古话也有“天有十日,民有九等”的说法。资产阶级时代的特点,就在于它把阶级矛盾简单化了,社会愈益分成为两大敌对的营垒、两大彼此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当然,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人们经济状况的不同,在生活上以至在社会地位上会形成不同的等级;但作为资本主义法权来说,则不能说其核心是等级制度。相反,在资产阶级的宪法上写着的,是人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剥开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的皮来看
既然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是自由、平等,那为什么一定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呢?
我们再具体地看资产阶级的所谓自由、平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法权,本来是资产阶级“自由贸易”和“等价交换”要求的反映。所以,这种法权,也特别强化了自由贸易和等价交换的合法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既然成为商品,所以劳动力也是“等价交换”的。因而“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就成为这个社会特别显著的特征。这种状况,蒙蔽了资产阶级对广大劳动者的剥削性质。资产阶级遂据以大事宣传其社会的自由和平等,并说这种社会是“永恒的真理”的化身。
既然“做多少事,给多少钱”是这个社会的法权,反过来,“做多少事,要多少钱”或“给多少钱,做多少钱的事”,当然也是这个社会的法权。这样,一切的关系,都以钱为连结点。“人与人之间除了赤条条的利害关系与冷酷的‘现金交易’之外,再没有别的什么关系了”。(注二)
“做多少事,给多少钱”,或“给多少钱,做多少事”是平等的吗?资产阶级成天说他们是“人道主义”的,并且污蔑说“共产党是不讲人道的”。实际上,资产阶级是最不讲人道的,因为他们这种平等的法权,并不是从人道出发,而是从
“物道”出发的。他们是使物与物取得平等,而不是使人与人取得平等。共产主义者认为:人们既然生到社会上来,就应该都能生活下去,并且是很好的生活下去,这才是真正的平等。“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姑不论这只是掩盖资产阶级对于广大群众的剥削的一个幌子(资产阶级就是靠剥削多少人的无偿劳动来发财致富的),就是把它当作事实,如果不是从物的观点而是从人的观点来看,也是不平等的。人有各种不同的情况,而其生活所赖的收入,却只是由其劳动的分量来决定,例如,一个人孩子多,资本家付给这个劳动者的工资,并不因其多子女而多给分文,或者一个身体有病的人,资本家也并不因其有病需要治疗而多给他工资,相反,却因其有病不能劳动或劳动成果不多而不雇、解雇或扣除其工资。这样,就会使好多人不能很好地生活,甚至不能生活下去。这叫平等吗?另一方面,“做多少事,要多少钱”,也使人们斤斤计较钱的得失,不是考虑这事情该不该做,而是考虑做这事情赚不赚钱,或赚钱多不多。这样便使白银黄金生光,公理正义失色,世情浅薄,“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了。
正是为了改变人类社会的这种不平等状况,共产主义者才起来进行革命,废除阶级,建立“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社会。
我们的任务是逐步削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
目前,我国已经废除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废除了资产阶级法权中最根本的东西。但是,在分配问题上,我国还残留着资产阶级的法权,即“按劳取酬”的原则。由于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逐步消除这些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日益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应该消除,那末,为什么不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与取消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一同废除?过去既然没有废除,今天是不是可以立刻全部废除呢?
不行。消除这种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需要有一定的过程,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共产主义者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作两个阶段,就是把社会主义这一个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作为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的;而建成社会主义又需要有其过渡阶段。在过渡阶段,新的事物逐渐成长,旧的事物逐渐消失。社会主义社会既然是资本主义向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一个过渡阶段,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残存着资本主义法权,就是很自然的事。列宁说:“马克思并不是随便把‘资产阶级的’法权塞到共产主义(按指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作者)中去,而是抓住了刚从资本主义腹内脱胎出来的社会里那种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不可避免的东西。”(注三)所以,在社会改造时期,连这种资产阶级法权残余都废除掉,是不能够的。就在今天,一下把这种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废除掉,也是有困难的。因为废除了这种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就是说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共产主义,而这却需要有两方面即物的方面与人的方面的条件。这就是“中央决议”所指出的,社会产品极大的丰富和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极大的提高。列宁也说过:共产主义社会所设想的前提,“既不是现在的劳动生产率,也不是现在的庸人”。(注四)
但是,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可避免地残存着资产阶级法权,并不等于承认这种法权的合理性,也不等于命定地、无能为力地坐待这种法权的自行消失。应该努力促进这种法权的消失。这就需要积极地创造消失的条件。那便是更进一步的提高全民的共产主义觉悟,更进一步的发挥干劲,发展生产。当然,消除残余的资产阶级法权并不是要等在遥远的将来,待所有的条件成熟之后,有那么一天,忽然宣布;而应该是随着人们的思想觉悟提高和生产发展的状况,如同削木桩一样今天削除一点,明天削除一点,经过若干时日,这种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便被完全削除了。我理解:“中央决议”中所说的“逐步消失”,正是这个意思。目前在各地实行了“半供给制”。这就是增长共产主义因素,削除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一个办法。以后,适应我国社会的具体情况,诸如此类的办法应该逐步实施。这样,共产主义因素更大地增加,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更进一步地削弱,最后以至于完全不起作用了,其他一些必要的条件也逐步具备了。那时,我国就进入了共产主义时代。
注一:见“国家与革命”,着重点是原有的。
注二:见“共产党宣言”,
注三:见“国家与革命”,着重点是原有的。
注四:见“国家与革命”。

供给制改工资制是一种倒退

第7版()
专栏:

供给制改工资制是一种倒退
读了张春桥同志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我们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认为:这篇文章的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我们完全同意他所强调指出的这样一种论断:“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了对‘供给制’、对‘农村作风’、‘游击习气’的攻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为了保护不平等的资产阶级的法权,为了打击无产阶级的革命传统,而对正确处理劳动人民内部相互关系的共产主义原则的攻击”。大家知道:在我国民主革命时期,由于生产水平低下和革命战争的特殊环境,在党所领导的革命队伍中,曾经长期地过着军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生活。尽管这种生活十分艰苦,但是,它丝毫没有动摇每一个真正革命者的意志和决心,相反,恰恰锻炼了这种意志和决心。方志敏烈士说过的一段话,集中表露了一切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革命战士的这种坚强的意志和不可移易的决心。他说:“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窝似的住所!不稀罕闲逸,宁愿一天做十六点钟工的劳苦!不稀罕富裕,宁愿困穷!不怕饥饿,不怕寒冷,不怕危险,不怕困难。屈辱、痛苦、一切难于忍受的生活,我都能忍受下去!这些都不能丝毫动摇我的决心,相反的,是更加磨炼我的意志!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
历史完全证明:由于实行了供给制,不但充分动员了一切的物力财力,保证了解放区军需民食的供应,支援了革命战争;而且还进一步发扬了共产主义思想,加强了革命内部的团结,同时还培养了革命队伍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极大地促进了与广大群众的联系。
在全国解放后,由于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经济和大量的个体经济,由于生产发展水平还很低,人们的劳动差别还很大,当然没有可能实行共产主义的分配形式——供给制,而只能一般地推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工资制。
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是资产阶级法权在分配问题上的表现,生活资料还不是照需要来分配,而是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分配。由于人的劳动能力不同,每个家庭人口不同,这就必然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平等。所以,在共产主义者看来,我们在一定时期内实行这种分配制度,不是为了永远保存它,而是把它作为工具,逐步创造条件,以便最后从根本上取消它。
因此,我们认为,全国解放以后,在原来实行供给制的革命干部中间,应该继续实行供给制,让它与工资制同时并存。而且应该不断地扩大供给制的范围,逐步代替工资制。这样就能更好地发扬我们的革命传统,大大有利于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事实上,在全国推行工资制以后,供给制也曾与工资制并存过相当时期。在这个时间内,除开极少数的人受资产阶级思想侵袭而表现动摇以外,绝大多数的老同志是完全拥护的。他们坚持了优良的革命传统。这就是说,保持和发展原来供给制的现实条件是具备的。在当时,在这部分人当中,从供给制改为工资制,我们认为是倒退了一步,是对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妥协和让步。
目前我们的国家正经历着空前深刻的伟大的社会变革,在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基础上,生产关系正起着巨大的变化,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的高潮。“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已不能完全适应生产发展的要求。逐步实行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的条件已经成熟。目前,不少人民公社实行半供给制,便是这种形势的必然产物。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研究生 王茂湘 张芳源 陈方
阮仁慧 侯学林 黎康时 杨娴 萧灼基

立足现实 大胆想像——谈谈客观可能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第7版()
专栏:

立足现实 大胆想像
——谈谈客观可能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曙光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句话是不是主观主义?我们反对“条件论”,那么,条件到底存在不存在?“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道理如何理解?高寒山区为什么产量硬是低些?
最近,这几个问题老是在我的头脑中盘旋。我把这些归纳为一个问题,叫做“生产的潜力和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我到处找科学根据,找哲学根据,找理论教员探讨。
毛主席告诉我们:“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实践论”)根据这个道理,我就想到:随着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对农作物生长规律的认识的不断提高,随着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的不断加强,农业增产的潜力将不断地挖掘出来。各种条件在不断变化,永无休止,农业增产潜力也将无穷无尽,而人的能动性则是打开增产潜力的钥匙。当我们知道了水稻亩产破万关之后,接着又来了个三万斤、五万斤、六万斤,现在还有人在试验十万斤。我们县里的奇迹也不少,今年“大跃进中奇迹多,我县发现良种六百颗(每穗谷六百粒),棉花结桃四百多,苞谷长了十八个它”。这些活生生的奇迹给人们带来了一股浪漫主义的想像力量。谁能说“谷穗千万颗,颗颗像黄豆”是不可能的呢?谁能说粮食增产是有限的呢?
人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认识,是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不深刻,到知之更多、更深刻的无止境的运动过程。也就是说,人有认识变化无穷的客观世界的无限可能性。人在承认客观事物发展中有其自己的规律时,本身并不是消极的,而是能够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积极推动它的变革和发展的。只要不违背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发生极大的作用。
“唯条件论”者就是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们老是说我们这里是个高寒山区,气候、土质太差了,不可能出现高产。但是事实怎样呢?我县打古泉乡与上河溪乡是我们山区中的大山区,却取得了亩产二千八百多斤的高产纪录。打古泉乡党委书记,他们根据大山区中茅草丛生的特点,每亩割了茅草楂八百担铺楂烧田,每亩掘了一千二百担岩穴“千年土”,加足了肥料,改变了土质,又分析了气候较低的弱点,采取提早播种、湿润秧田、温床育苗的办法,使禾苗有充分的生长期。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终于获得了高产。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既承认了“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这条原则,又能在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掘克服困难的积极因素,变低产为高产。这是完全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而和“唯条件论”者的忽视人的能动作用、认为人对客观事物的发展无能为力的促退思想完全相反。
实践是一切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而又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人们有能力不断地全面地揭露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只要我们立足于现实,我们就完全可以大胆地富于浪漫主义地想像。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正视我们在实践中认识真理的历史条件的限制,我们不能妄想一次就穷尽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因此,我们就应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冲破一切困难和阻碍,干劲冲天地向自然宣战,索取资源和财富。
在社会斗争中,人有安于现状和改造现状的两种思想。同样,在向自然界作斗争中,也存在着屈服于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两种思想。大自然是专门和懦夫懒汉作对的,你越怕它,它对你越吝啬;你敢于压迫它,它就加倍地为你效劳。那些“唯条件论”者和“怀疑论”者,实质上就是安于现状、屈服于自然的懦夫懒汉。作为一个革命者,要立志做大自然的统治者。
正因为事物是永无休止地向前发展的,农业增产的潜力是无穷的,那么,我们在这个前提下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句话,不是主观唯心论,而是完全符合辩证唯物论的。它是一个具有充分革命精神的口号。

作客观条件的主人

第7版()
专栏:

作客观条件的主人
彭澄
一切“促退派”、“观潮派”、“秋后算账派”、“年底算账派”等等右倾保守主义者,有一个共同的论据,那就是“条件论”。
“条件论”者所持的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点,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根本对立的。
我们承认条件是重要的,但“条件论”者却看不到人民群众这个最主要的条件。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生产力三要素中,人是最有决定性的因素,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都是为人所创造和使用的。“条件论”者却只看见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而看不见创造和使用它们的人。在农业生产问题上,“条件论”者认为缺水利、没化肥、没机器,农业产量就不可能大量增加。他们忘了最重要的一点,机器、化肥、水利都是人制造和建设出来的。
其次,“条件论”者片面地、机械地理解人和物的关系。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第三条中说过:“有一种唯物主义的学说认定,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业已改变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身必须受教育。”马克思在这里所批判的这种唯物主义的学说,就是机械唯物主义的学说。而“条件论”恰恰就是这种机械唯物主义。他们只知道客观决定主观,而不了解主观能够反作用于客观;只知道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的反映”,而不了解“人们能够发现法则,认识它们,掌握它们,学会以完备的知识去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为社会谋福利,从而征服它们,求得控制它们。”①因而他们迷信客观物质条件,拜倒在客观物质条件的面前,让“物”来束缚人”,而不是以“人”去驾驭“物”;叫“人”去做“客观条件”的奴隶,而不是做“客观条件”的主人。
辩证唯物主义者一方面承认人们所处的客观条件,是人们活动的基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又承认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对于改造客观世界(包括自然和社会)的伟大作用。特别是我国今天的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更是人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最有利的条件。这是因为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已经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又使人民群众获得了思想解放。再加上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鼓舞,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的伟大的主观能动性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程度。
再次,“条件论”者把客观事物看成是孤立的、一成不变的,他们不懂得对立面的统一和矛盾的转化。
任何事物都在矛盾的斗争中发展着,“矛盾着的对立的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无不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②这里所说的“一定条件”,是完全可以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去创造的。困难本身就包含有克服困难的因素,条件差不能成为消极保守的理由,而应该成为前进的动力。这就是毛主席所说的“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的道理。
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会不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呢?提出这一疑问的人,混淆了主观能动性和主观主义的原则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正确认识客观规律的结果,主观主义则是毫无根据地胡思乱想,例如想把石头孵出小鸡,想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这些就是主观主义的幻想。
①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②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原载“理论战线”第七期,本报有所删节,题目也作了修改)
随便看看别的资料:
热门资料: 生活妙招 兔子百科 生肖運勢 古書大全 養生常識 健康飲食 古人大全 歷史人物 科普知識